中美贸易关系中的关税博弈与中国反制策略

  • 2026-08-25

翻开2026年8月的中美经贸互动图谱,关税一直是贯穿始终的主题。自特朗普政府上任以来,首次利用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掀起了全球加税的潮流,然而该政策随后遭到最高法院的叫停。此后,他又利用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122条再度出手,继而通过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对全球六十多个经济体加征新税。“中国经济崩溃论”在西方舆论中并不新颖。早在2018年,特朗普首次发起贸易战时,欧美媒体与一些反华政客便集中发声,甚至有人设定了具体的崩溃时间框架。可是,八年过去,中国的GDP已显著增长,制造业的增加值稳居全球首位,新能源汽车、锂电池和光伏产品等在国际市场上持续领跑。相对而言,早先这些预言的机构现已悄然修改了相关报告。

美国网友依然用过时的观念解读中国,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对中国近年来产业结构的演变缺乏了解。传统印象中的中国,往往被视为依靠低成本代工和对美出口的加工厂。这种认知框架或许适用于十多年前的中国,但在2026年却显得不够准确。截至2026年上半年,中国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的国家之间的进出口比重逐步上升,对东盟、拉美、非洲和中亚的贸易增速明显超过了整体增幅,而中美之间的贸易在中国外贸总额中的比重也在逐年下滑。

2025年4月,特朗普签署了一项名为“对等关税”的行政令,对中国产品加征了高额关税。中国立即采取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等多部法律的反制措施,表现出完全合规的应对方式,并非简单的情绪化反抗。2025年5月,中美经贸团队在日内瓦进行了首轮面对面磋商,双方同意暂停部分加征措施并设定90天的缓冲期。到2025年8月,特朗普又延长了对华关税暂停措施。2025年10月,中美团队在吉隆坡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会谈,双方达成了相当实质性的协议,美国不再考虑对中国加征100%的关税。

随后的11月5日,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,根据中美谈判的成果,自11月10日起将停止对部分美国商品征收的关税措施。中国在面对对方的挑衅时采取了循序渐进的反制策略,而在重新回归谈判时也展现出了诚意与规划,避免了激烈的对抗。相关的法律框架如《反外国制裁法》、《不可靠实体清单》等为其反制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。2026年5月,商务部首次依据《阻断办法》发出阻断令,表明中国不仅拥有法律工具而且充分利用它们。8月初,商务部再次宣布对无人机等双用途项目实施出口配额管理,并对美国的六家相关实体实施了商业限制,原因是美方违反先前达成的共识,影响了中方的合法权益。

与此同时,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中美从贸易理事会架构、职能及运行模式进行深入沟通,双方在对等降税框架的安排上也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。这种制度性与程序化的反制策略证明了中国的应对从未是任性之举,而是一套系统的、法律支持的对策。如今,中国是全球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的所有工业门类的国家,其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的比例持续接近三成。同时,出口的“三样新产品”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增强,巨大的内需市场的稳定性与成长潜力也进一步显现出来。

在美国的法律界,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已遭遇数次挫折。2026年2月,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数裁定,特朗普政府依据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征收全球关税超出了国会授权的范围。这一决定直接影响了自2025年以来征收的1600亿到1750亿美元的关税,相关的进口商开始在多个巡回法院展开退税诉讼。裁决后,特朗普政府迅速转向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122条作为过渡工具,将税率临时压回15%上限,但这一条款存在150天的硬性时限,将于2026年7月23日自动失效。在同一天,特朗普政府又使用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,对涉及所谓“强迫劳动”的六十多个经济体加征10%至12.5%的关税,这一行政命令将波及美国99.4%的进口商品。